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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集资,其危害与法律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6-18 15:37:37


        

       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往往带有欺骗性质,让不明真相的参与者蒙受紧急财产的损失,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

       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6.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8.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

       11.以投资黄金等名义,以高利吸收社会公众投资;

       12.以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为名,采用召开“招商会”、“推介会”等方式,以高息进行“借款”;

       13.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等为名,以高利诱导加盟投资。

       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

       1.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命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资金;

      2.非法集资也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引发风险;

       3.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一旦有了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因此,希望社会公众一定不要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都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从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相似性。两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目的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是意图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营利。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意图直接占有所募集的资金。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

       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参与者往往只能自行承担财产损失,因此,不贪图较大的经济利益,合理规避非法集资行为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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